为进一步营造公开透明、公平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天津市财政局在全市范围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不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问题专项清理工作。主要以市区两级采购人和财政部门自查为主,内容涉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设定采购评审标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6个环节中区别对待内外资企业的违法违规问题。
经认真自查,我市各级采购主体依法采购意识逐步增强,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未发生政府采购活动中对内外资企业存在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行为。一是各级采购主体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一视同仁,充分给予外资企业、外地企业依法公平参与采购活动的权利。未发现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产品品牌以及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予以限定或违规设立产品、供应商等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问题。二是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履行监督管理过程中,不断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畅通投诉渠道,依法受理并公平处理内外资企业的投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此次专项清理是我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市场,为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坚实保障。